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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定海区司法局招录1人公告

2026-09-09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2023年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小编已将招聘的详细信息整理出来了,包括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和考试安排,需要的可以对照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浙江舟山定海区司法局招录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能听懂舟山方言者优先。舟山户籍以2023年10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后出生);

5.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6.需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打字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钟 ;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及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该岗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区社会治理中心403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定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司法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6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司法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司法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五)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年薪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定海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0580-2550321。

附件:定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12日

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2023年

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2023年

因工作需要,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下属国企单位(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财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责任心强;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性别不限,浙江户籍(以2023年10月9日的户口地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熟悉国家会计准则及税法、经济法等经济法规,掌握计算机财务软件,了解企业内部业务、工程流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09:00至10月15日16: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下属国企单位用工登记表》(见附件:个人履历请从高中学校起填写详细),并发至QQ邮箱:

57994755 qq.com;

3、资格审查: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须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由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初审,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复审。

4、考生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面试、录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待遇:年收入约6.7万元(含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

报名咨询电话:8252711;联系人:胡先生

用工登记表.doc

2023年防城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

2023年防城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身体健康、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二)岗位专业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会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财会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防城港市总工会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防城港市总工会邮箱:fcg2825013@163.com。

(二)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总工会劳务派遣人员,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可以续聘。工资待遇按《防城港市总工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年底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应发岗位工资总额的80%计发。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总工会:0770-282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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