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宜春遴选注意事项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今天小编要说的是报名的一些关键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话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诚信报考很重要。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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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为进一步提升赣县区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水平,打造区域科创高地",推动区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工作提能级、上水平。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赣州市内赣县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名额
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岗,共2名。
三、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可靠,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苦干实干,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强烈的责任感;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须一年县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3日;
四、报考对象范围
按省、市规范要求进入赣州市内(不含赣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四)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在原单位服务期未满的;
(七)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起至10月26下午17:30止。
(三)报名方式、地点: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报《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随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概不退还)交现场查验。
报名地点:赣县区灌婴路1号总部经济大楼中塔楼17楼1713。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名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列入笔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或其他与选调条件不符的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五)考试
1.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笔试。
一是笔试人数高于岗位选调人数3倍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考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是笔试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选调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列入入闱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面试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选调人数,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可列入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人数高于岗位选调人数,按照考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
4.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文字功底、材料写作等方面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后,由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由后一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由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组成考察组对入闱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选调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选调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
八、公开选调联系方式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赣县区科创中心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
附件2:赣县区科创中心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