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教育系统2023年选调骨干教师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这次选调面向湖南省内在岗在编教师开放。小编了解到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需要上传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多项材料。今天就把报名流程和所需材料整理清楚,方便各位老师提前准备。感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宁乡市教育系统面向市外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三、选调范围
湖南省内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宁乡市内在编教师除外)。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5.学历及资质要求: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持职称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②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入编以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情形的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除外);
2.2023年宁乡市教师公开招聘中已体检人员;
3.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在办理调入手续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竞聘上岗确定;
3.被选调教师子女可以就近安排就读。
六、选调程序
在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以及宁乡人才”、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手机端:可以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按如下要求进行:
①填写报名表,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②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③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④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⑤上传学位证原件照片;
⑥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⑦上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照片;
⑧上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⑨上传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3)有关说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调公告,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或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3年7月31日10:00–8月2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审查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审查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其中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报名表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00至面试开考前(不进行面试的不需打印)。
(2)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1)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8月7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含3:1)进行面试的,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超过3:1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与80分以上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分数超过80分以上且人数未达3:1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8日9:00-12:00,地点在宁乡市城北中学。
资格复审需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试教
①时间:8月9日8:30开始,其中考生集合时间为7:30–8:0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②地点:宁乡市城北中学
③试教内容及形式: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④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进行面试和试教的,按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面试的试教成绩即总成绩。
①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含涉毒筛查)入围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入编时间早者优先。体检(含涉毒筛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涉毒筛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②如出现体检(含涉毒筛查)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含涉毒筛查)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相关资料、调阅审查其档案资料。如体检合格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选调人员在宁乡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宁乡域内流动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七、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宁乡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转递档案,以及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入围体检环节放弃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及选调考试。
(四)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980721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2023年湘潭县教师选调报名及考试信息

为均衡城乡教师配备,结合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计划面向全县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270人到易俗河镇中心学校(190人)、湘潭县云龙中学(30人)、湘潭子敬初级中学(50人)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270人。结合全县教师编制情况,对超编特别严重的谭家山镇、河口镇、杨嘉桥镇、云湖桥镇、射埠镇、乌石镇等6所中心学校实行选调计划单列,具体计划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官网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 (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于2023年7月21日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报《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扫下方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二维码,提前填报好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计划调整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计划予以核减或调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选调岗位中有B、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A类的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子敬初级中学面向指定乡镇岗位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相应选调单位不限乡镇类相应学科岗位计划;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实例分析答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1.笔试内容:教育学(20%)、教育心理学(2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5%)、师德师风知识(5%)、学科专业知识(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四)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三天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末位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教师档案进行审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根据所在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情况,对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五、其他事项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凤台县城区学校2023年教师遴选说明

根据全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遴选53名教师,补充到部分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和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二、遴选学校和具体岗位
共计5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凤台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教师的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三)在编农村教龄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教龄视同在编教龄)。
(四)初中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符具备相关专业转岗培训合格证的也可报考。
(五)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加分条件:以下加分因素是指在总成绩加分。一人获多项荣誉的按分值高的荣誉计算,荣誉加分和艰苦学校教龄加分累积计算。
1、淮南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加3分,淮南市第六届教坛新星"加2分,淮南市第六批骨干教师"加1分。
2、农村学校在编教龄按学校偏远程度分梯次加分,具体为:农村教龄满6-10年的,尚塘、朱马店、杨村、大兴、古店、钱庙、新集、岳张集8乡镇学校教龄加0.8分,顾桥、关店、桂集、丁集4乡镇学校教龄加0.5分,刘集、开发区、李冲、凤凰4乡镇学校教龄加0.2分;农村教龄11年以上的,尚塘、朱马店、杨村、大兴、古店、钱庙、新集、岳张集8乡镇学校教龄加1.6分,顾桥、关店、桂集、丁集4乡镇学校教龄加1分,刘集、开发区、李冲、凤凰4乡镇学校教龄加0.4分。进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前在县外农村学校在编教龄予以计算,涉及到教龄加分的按现所在学校教龄计算。
(八)违反师德师风及其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调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五、遴选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9日前,在凤台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ft.gov.cn/public/column/118322971?type=4action=listnav=3isSyda=)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3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由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由中心学校负责签字盖章(下同)。
2、由单位签字盖章的加分申请表一份(附件3)。其中县内农村从教经历须逐单位签字盖章。在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经历须从中心学校签字盖章。涉及县外农村编制内教龄认定加分的,须从档案中体现,否则不予认定。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供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2张交工作人员留存(准考证使用)。
(三)因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需形成竞争,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核销岗位。核销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涉及改报岗位的由工作人员通知到本人于7月23日办理。
(四)公示加分情况
8月5日前,在凤台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报考人员加分情况。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测试。
1.笔试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改等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上午,考试地点在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具体安排如下:0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报考人员无故不参加笔试考试的,由教育局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五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教师遴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7日下午2:30-5:00在教育局四楼最东边办公室领取。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者可由他人持身份证代领。
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报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8月5日前在凤台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报考人员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次日到教育局四楼办公室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岗位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遴选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遴选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专业测试内容为无生教学,每位报考人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专业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测试考官从异地抽取,每组考官5人。专业测试考官和工作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现场抽取专业测试课题,按照课题要求现场撰写教学设计,然后进行无生教学。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占30%,无生教学占70%。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案在凤台教育信息公开网另行发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荣誉及教龄加分(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确定遴选人员名单
按各遴选岗位遴选人数,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遴选人员初步名单。其中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初步名单。
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加分分值和总成绩,以及遴选人员初步名单于专业测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遴选人员初步名单中公示期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遴选人员;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遴选人员名单确定后,经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审核后及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执行该学校的工资制度,学校根据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确定遴选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遴选人员已取得高级或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不能聘任的,将实行高职低聘。
(二)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监督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4-8611377(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4-8881632(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
2023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岗位明细表.xlsx
2023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2023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加分申请表.xlsx
凤台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
溆浦县2023年教师选调考试内容安排

为切实做好城乡学校教师调配交流工作,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制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幼儿园)工作,为搞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100个岗位,具体见附件1-2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选调对象为2023年我县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现实表现: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2.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所报学段层次相同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4.身体:身体健康,能充分胜任申报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专项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县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都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我县自主招聘、省特岗计划招聘及公费师范毕业生等现所在岗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为6年)、县外调入不满3年人员、卢峰镇辖区及城区县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1.发布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时间:
2023年8月3日- 8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②地点及方式:
溆浦县教育局办公楼四楼。现场报名。
③材料清单:
经所在学校初审后签字盖章的《溆浦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同底近期一寸彩照3张。
④要求:
第一、报考人员只对学段学科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综合成绩高低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定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调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教师进城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第三、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选调计划。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报名人员于8月8日下午15:00----17:30来教育局档案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5.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8月9日(星期三),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县城学校,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及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合卷,100分制。
参考凭证: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大门后,手机关机交由考点统一保管。
6.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7.选岗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依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岗。当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择岗顺序。
时间:8月16日上午10:00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9、办理调动手续
经领导小组审查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称职者退回原单位。
拟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岗位安排,选调岗位如没有拟选调对象相匹配的聘用岗位,将降级(降职)聘用,不愿意降级(降职)聘用的,视为放弃,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替补。
四、其他
此方案解释权归溆浦县教育局。
附:城区教师选调附件1-4.xls
溆浦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