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临湘市2023年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教师招聘一共61个岗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报名时间在7月中下旬。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包括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硬性标准,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准备报名了。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临湘市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高校毕业生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 现役军人;
8. 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 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1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 报名材料
①填写《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政府网和报名考生微信群。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发布并在考生群内推送,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临湘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其它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由报考人员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
⑤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初中各岗位(初中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考高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小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
小学教师1组、2组岗位:一张综合试卷,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知识,分值占比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幼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⑥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2、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某一个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一天之内难以完成考试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③专业技能测试内容:①小学、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第50页-54页(附件5)中篮球项目;②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静物素描,素描时间为30分钟,材料和工具自带。
④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⑤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②面试分值为100分。
③面试形式为讲课,时间为16分钟(其中备课8分钟、讲课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④面试内容:初中各岗位为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初中化学岗位为九年级教材;小学各岗位为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教材;幼师岗位为幼儿教育教材。
⑤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3.综合成绩合成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师范类专业优先,若再相同,加考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四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报名考生微信群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pdf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
湖南苏仙区2023招聘教师5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在职一年以上的教师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3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200元。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17时止。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生的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公告后的报名二维码(附件9)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例如张三431003123456780000.jpg",295*413像素,jpg格式,30KB-200KB),翻拍无效。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10)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2日下午18时止。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按照缴费流程(附件11)完成缴费,15分钟后在个人缴费记录页面点击电子凭证可查看电子发票。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未成功和放弃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0日(8:30-12:00,14:00-17:00)。
特别提示:凭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递交确认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2473513)。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2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4日18:00前前往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0309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未按时前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务费按原支付途径退还。7月1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一套试卷)。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7月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数。若按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往后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验证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8),截至资格审查结束时,无法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报考学历下限为本科且限师范类毕业生的岗位还需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公章)或就读学校(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上注明了师范的可不提供;
(8)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不安排学生)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长为30分钟,试教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在选岗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苏仙区教育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1.招聘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2.招聘程序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附件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7: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xls
附件8: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9:《报名二维码》
附件10:《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
附件11:缴费流程.pdf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湘潭县教师选调报名及考试信息

为均衡城乡教师配备,结合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计划面向全县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270人到易俗河镇中心学校(190人)、湘潭县云龙中学(30人)、湘潭子敬初级中学(50人)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270人。结合全县教师编制情况,对超编特别严重的谭家山镇、河口镇、杨嘉桥镇、云湖桥镇、射埠镇、乌石镇等6所中心学校实行选调计划单列,具体计划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官网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 (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于2023年7月21日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报《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扫下方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二维码,提前填报好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计划调整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计划予以核减或调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选调岗位中有B、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A类的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子敬初级中学面向指定乡镇岗位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相应选调单位不限乡镇类相应学科岗位计划;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实例分析答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1.笔试内容:教育学(20%)、教育心理学(2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5%)、师德师风知识(5%)、学科专业知识(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四)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三天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末位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教师档案进行审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根据所在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情况,对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五、其他事项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