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考

2026-09-07

2023年云南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云南师范大学这次公开招聘的面试安排是大家最关注的内容,公告明确了所有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今天小编来详细说说面试的要求,包括面试形式、成绩计算、心理测试环节等具体安排。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考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年龄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法(网址://rsc.ynnu.edu.cn/查询)相关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联系,同时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应聘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全年接受应聘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简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根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网址://rsc.ynnu.edu.cn/查询)。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28;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rsc.ynnu.edu.cn/。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5日

文山学院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公告

文山学院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试讲答辩要求

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试讲答辩要求

一、学校简介

南阳职业学院位于中国水墨龙乡----河南西峡,坐落于伏牛山下、鹳河之滨。学校自创办以来,栉风沐雨,励精图治,现已建设成为一所多专业协调发展、具有良好办学基础和鲜明特色的民办公助"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学校紧密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确立崇尚一技之长,弘扬工匠精神"的育人观,获得河南省办学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2022年度社会认可的河南高等教育品牌院校"等多项荣誉,明确建设职业本科大学"的奋斗目标。根据学校未来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重工作实绩、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开招聘各类人员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文后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我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南阳职业学院官网、南阳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高校人才网、河南省大中专学生智慧就业平台、各高校就业信息中心网络平台及其他相关网络平台。如其他平台与上述招聘信息不一致的,请以南阳职业学院官网所发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21日

材料须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及专业-联系电话-高校人才网"为主题发送至:南阳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nyzyxyrsc@sina.com(如英语教师-张三-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硕士研究生-139xxxxxxxx-高校人才网")。

1、基础材料(必交):南阳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文后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录制的试讲视频;

2、附加材料(选交):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英语四六级(专四、专八)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技能或专业技术证书、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工作项目成果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未按照以上要求命名方式投递简历者,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应聘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资格初审,5月25日前在南阳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以电话或发送邮件《南阳职业学院应聘通知》方式通知到本人,请应聘者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关注报名邮箱信息,并于5月27日10:00前回复是否准时参加复试,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则不再通知。

(四)笔试

1、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笔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参加笔试确认。需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比40%,笔试时间5月28日9:00,其他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在南阳职业学院官网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笔试试题由我校评委组自主命题,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复试人选。

3、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硕士研究生、持有相关专业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4、进入复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复试

1、教学科研岗位复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者结合所学专业课程自行选择,时间为10分钟以上,需采用板书形式进行,不使用PPT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2、辅导员岗位复试采取以答辩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其他岗位复试采取以答辩或专业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4、成绩比例要求,需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比例:笔试40%+复试60%;免笔试人员成绩比例:复试100%;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通过考试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应聘者,由学校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待遇

1、薪资:工资根据学历层次、职称、所授专业课程和工作经历确定,除日常工资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发放课时费,科研工作量津贴等;

3、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带薪休假、伙食补助、定期体检、节日慰问等;

4、符合南阳市西峡县智汇龙乡"补助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三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5、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参加高教系列职称评审;

6、学院免费提供青年教师公寓;

7、按照相关政策,提供教师业务能力、专业前沿技术等培训机会,提供各种激励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在职进修或业务培训进修班;

8、特殊人才一人一策"。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法务监督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7-69999508(学校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7-69995552(学校法务监督部)

八、联系方式

邮编:474550

E-mail:nyzyxyrs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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