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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

2026-09-07

2023年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关心的事。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这次招聘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报名材料的清单,包括学历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明等必备材料,海外留学人员还要准备学历学位认证书。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奎文和滨海两个校区,占地1037亩,在校生12500余人。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部队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招生试点院校和山东省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是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省信息安全培训中心”。学校是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单位、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建设单位和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首批建设单位,曾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绿色校园”潍坊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19日。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9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dci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至6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sdwfxxjsxy/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副高级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citrsc@126.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如:教师18+张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8+张三+报名表)。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副高级和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3)本人身份证;(4)有研究方向和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5)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3.单位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及人数会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时间以及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时携带材料到学校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除面向副高级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等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考试的形式和内容不同。

1.笔试

(1)教师1、教师14、教师15、教辅1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3)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

(4)教辅2岗位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教师12、教师13岗位)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2)副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教师12和教师13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教师12和教师13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6-2931608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各类证明材料模板

附件3副高级和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登记表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4日

原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委托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0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采取动态管理模式,招录人员各项考核通过后将自动进入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库,如遇空额,将直接从人才库中递补选拔,不再另行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二)用工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三)招聘岗位: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0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5人、面向社会招聘5人。

(四)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原阳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原阳;

5.年龄均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身高170厘米以上;

8.个人能自行解决住宿;

9.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父母、配偶在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或者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被行政记过处分以上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拘留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邪教分子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9.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原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原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人社局0373-7291568 法院0373-7580136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应携带户口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1寸彩色免冠照4张,并下载公告附件《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一式两份一并送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缴纳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30元。成功缴费即为报名成功,不因个人原因退费。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主要测试以下项目:(1)1000米跑;(2)10米4往返跑;(3)引体向上或立定跳远任选其一。体能测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标准》执行,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3.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方向、仪表形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方法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面试人员自动进入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库。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进入人才库的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至原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按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10个工作日内不到岗的,招聘单位取消其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从人才库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做好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受聘期间,受聘人员由用工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纪律者,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不低于原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享受单位有关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考生要对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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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项目达标标准(节选)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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