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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2023年队员招聘条件

2026-09-09

2023年四川泸州泸县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关心的事。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计划招聘8名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设有战斗员和驾驶员两类岗位,主要承担森林防灭火、消防救援、防汛抗洪及抗震救灾等应急任务。今天小编梳理了报名条件、考试流程和薪资结构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了解。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2023年队员招聘条件

为进一步充实各类自然灾害(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消防、防汛抗洪、抗震救灾等)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结合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8名,其中战斗员6名、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身体和心理健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志愿加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奉献精神。

3.战斗员:截止2023年10月2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田径专业或有篮球特长、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或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潜水员资质证、绳索救援资质证书等人员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4.驾驶员:截止2023年10月20日,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至少持有B2驾驶证。持有A1或A1.A2驾驶证、退役军人、具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经历或取得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书、潜水员资质证、绳索救援资质证书人员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聘或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594号)二楼综合股;

4.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证件照一张。

(二)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主要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作风、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1.战斗员

体能测试: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205往返跑、原地攀登6米拉梯。

笔试:政治理论常识、灭火救援基础理论等。

面试:通过体能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言谈举止、沟通协调等内容。

2.驾驶员

体能测试: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负重

技能测试:道路行驶、车辆常规检查、倒车入库

面试:通过体能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言谈举止、沟通协调等内容。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20%。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本人到县级及上医院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持《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招聘人员政审表》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开展集中训练,训练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模式

(一)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

(二)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值班(执勤)补助和奖金三部分组成,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任职年限晋升、调增工资;

(三)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陪护假、丧假和病假等;

(五)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

(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单位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抢险救援行动和日常训练,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

(七)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

2023年10月8日

泸州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通知

泸州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通知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37名(战斗员30名,驾驶员7名),战斗员:高校毕业生10名、退役士兵10名、社会青年10名,当某类别人员招录不足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驾驶员7名,不区分类别。培训合格后,定向分配至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含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调动。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战斗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

驾驶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1、A2或B2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士兵为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地点为:叙永县环城北路623号(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208办公室,0830-65500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四、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战斗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驾驶员体能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岗位适应性测试为消防车实地驾驶操作。

(三)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名单。

(一)体格检查。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如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按分类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对象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3)、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招录计划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检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违反纪律者,依法予以辞退。

九、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职业优待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授予荣誉称号。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0-3129073。

点击查看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急需专业目录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贵州消防救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速递

2023年贵州消防救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速递

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录方案。

一、招录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按照我省有关政策,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作战岗位工作)和非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培训等非作战岗位工作),实行合同制和级别管理。此次招录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在薪酬待遇、被装伙食、社会优待等方面有专门政策保障,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步管理。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是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指挥指导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总队机关本级及直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有意报考的人员,须仔细阅读有关招录要求。

二、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

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

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录人数、工作地点

此次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执勤岗位类4人,均为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非执勤岗位类9人,含总队机关相关处室(中心)8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人。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直属单位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办公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四、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执勤岗位类限招录男性,非执勤岗位类性别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五)报考执勤岗位类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符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执勤岗位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程序

按照执勤岗位类"非执勤岗位类"同时报名,分类组织。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录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到2023年10月11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身高、体重、视力、工作经历、人员身份等报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本次招录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人员均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13日17:00至10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分类组织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不参加笔试,经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须参加笔试,非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0851--83990028。

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18385631035。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398519479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立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1:00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非执勤岗位类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招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执勤岗位类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

非执勤岗位类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依次递补(执勤岗位类按报名先后顺序,非执勤岗位类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且视情与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统筹安排组织。

3.资格复审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政审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基本体格审核。根据报考的岗位类别,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和《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现场对身高、体重、视力(执勤岗位类测裸眼视力,非执勤岗位类测矫正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会计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等)。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信息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对于需要现场认定是否优先等情形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报考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作品材料(例如:视频、课件等)或加试专业技能(例如:普通话测验、驾驶技术、装备维修、办公自动化运用)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⑧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须提交免考体能申请书和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经认定有效后可免考体能。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⑦的书面认定材料、⑧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心理测试

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都需要进行心理测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六)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

1.报考执勤岗位类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附件3)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报考人员须根据附件3,在《报名信息表》中确定选考的体能科目,届时按照选定的项目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根据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体能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下一环节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其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可免考体能,其体能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但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申请和相关有效材料。

3.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前均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拒不签定安全考试承诺书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七)面试

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的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执勤岗位类的按60%计入总成绩,非执勤岗位类的按4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分类设置面试考场,具体设置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等因素合理编排。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能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时,招录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予以录用。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就诊复检,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就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届时由考生自行缴费至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为1100元。

执勤岗位类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体检;非执勤岗位类按照《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体检。体检医院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选定,体检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十)政审考察和提取档案

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考察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

政审考察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取个人档案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审档。

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招录结果

经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通过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解除合同。

(十三)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1.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试用期满后确定级别和对应工资档次。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4.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执勤岗位类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非执勤岗位类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5.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六、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开招录工作主动接受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录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联系电话:0851--83990028

(六)监督电话:0851--83990031

八、未定事宜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doc

附件4: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6: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7: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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