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叙永县就业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这次招聘的公示将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会与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点击查看
1.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
道孚县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学历年龄身高要求

为充实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道孚县人民法院联合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道孚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编外)。
名额:男性5名。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道孚籍常驻人口
(户籍在道孚县一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凭,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在校证明,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到28周岁的公民(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的人员),身高1.73米以上;裸眼视力4.9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体能达标,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明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族史;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鸡胸、严重静脉曲张、明显罗圈腿、严重平足(平脚板),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二)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三)道德败坏,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有偷窃等不良行为、有吸毒史的。
(四)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六)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八)曾经或正在接受境外非法基金组织资助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规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道孚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7122599)。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交政审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符合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须到县法院指定地点测量身高,身高达标者持合格证到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领取并填写《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
(五)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023年10月24日发放《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
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其中: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评40%+规定加分)+面试成绩30%。)
(二)考试科目
(1)笔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注:经初审合格的报考生统一参加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30-11:30,地点:待领取准考证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每项测试可进行两次测试,以最好的一次作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项目计算三项测试项目的总成绩。
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测标准
注: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乘以百分之三十加上体测成绩乘以百分之四十,再加上政策加分项后,按招录职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面试语种为本地语言、汉语。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30日,地点待通知。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为总成绩排名前5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道孚县人民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分
(1)解放军复员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体院毕业生(凭退伍证、政法院校毕业证、体院毕业证),在(笔试+体能测试)分别折合的总分上享受3分的照顾性加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2)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公示及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为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00元(不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工资为30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不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道孚县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隐瞒个人相关信息,以此取得报考资格。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故意隐瞒信息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录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其它各种名义上的招生或者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范围
监督投诉电话:
道孚县纪监委驻道孚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15351455678
道孚县纪委、监委 :
0836----7122450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7122982
道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36----7122599
2023年天峨县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
平等竞争原则;
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书记员4人。
(二)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和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10月--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天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听候电话通知。考试当天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聘用手续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天峨县人民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23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差旅补助、休假待遇与正式职工一致。
七、其他事项
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天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8-7827653。
扫码下载附件: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天峨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