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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富裕县人民医院招聘33人公告解读

2026-09-09

黑龙江医疗招聘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富裕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33名临床医生,报名和考试安排今天小编都整理好了。报名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卫计局负责进行。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3年富裕县人民医院招聘33人公告解读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院医疗工作顺利开展,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富裕县人民医院人秘办公室 。

2、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招满即止。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者需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者,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分为基础理论考核和面试

按照相关要求选定时间、地点和考试内容,成立命题及判卷小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研究决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

理论考核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命题人员、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长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考核合格后,拟计划聘用,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由县人民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及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继续聘用,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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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人民医院招聘计划

富裕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2日

湖州吴兴区中医院2023年招聘医疗卫生编外人员公告

湖州吴兴区中医院2023年招聘医疗卫生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下发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招录与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吴卫计〔2018〕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吴卫健〔2021〕5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8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其他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下午16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三)考核测试

其中护士岗位采用操作考试+面试的形式:

(1)操作考试:操作考试主要内容为护理基本操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对象根据操作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操作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

护士以外的岗位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1:20,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在此次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0572-2551777。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0572-2970091。

附件: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

2023年10月8日

绥滨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招聘公告

绥滨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https://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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