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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说明

2026-09-06

2024年滨州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发布让很多人看到了就业机会。这次招聘共121个岗位,包括医疗、中医、检验、影像、康复等多个专业方向,惠民县人民医院等三家县级医院招聘的91名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今天小编把报名时间、考试流程、注意事项等核心信息都整理好了,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4年滨州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1名工作人员(其中惠民县人民医院、惠民县中医院、惠民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的91名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现将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类别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详见附件1。

(三)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在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

(四)其他有关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2024年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2024年5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内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4年5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信息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名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2024年5月24日11: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初审通过后或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个人报名信息都不能更改。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并确认初审结果。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2024年5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4年5月24日16: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到惠民县卫生健康局(惠民县开发区乐安四路孙武三路西北角惠民县卫生健康局东裙楼一楼南首事业编招聘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注意关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按专业不同分为医疗、中医、检验、药学、中药、影像、康复、公共卫生、财务会计共九类分别命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根据工作实际,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公告为准。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笔试前5天内,请务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1)对于招聘计划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范围。(2)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和免笔试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面试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是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九、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157262879711572628795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543-53214820543-8197032

附件:1.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诚信承诺书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万荣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万荣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下,从2021年起,山西劳动力调查样本量不断增加。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826号)精神,在省里各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及《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034号)要求,现将招用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开发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PAD等电子设备、热爱调查统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等,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脱贫户高校毕业生;

(五)4050"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六)残疾人。

三、所需资料

(一)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失业状态);

(四)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4050"人员:需提供《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⑤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电子学历复印件;农村户口: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户口:父母双方国有或集体企业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⑥脱贫户高校毕业生:脱贫户身份证明。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四、岗位设置

专项公益性岗位共开发3名,主要安置在我县统计调查机构进行劳动力调查相关工作。

五、岗位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协议,退出公益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补贴及待遇,补贴为万荣县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月。同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补贴中扣除)。

六、人员管理

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专岗专责、随退随补"管理制度,任职人员需认真完成劳动力调查相关工作,任职期间不能胜任劳动力调查工作的,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相关单位按照专项指标数量继续开展招聘。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034号)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万荣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04房。

(三)电话:0359----4527718。

博兴县2024年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

博兴县2024年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5: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由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4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 统 一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县教育和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43-2323641 232718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43-239967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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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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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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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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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4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4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及岗位设置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国资委。学校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80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余人,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2020年-2022年学校连续三年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获评A等。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依托行业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了对接绿色钢铁产业链,以冶金类为优势特色,以现代制造类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校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理念,出台激励制度,提高教师待遇,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整合校企研发资源,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学校正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实现专业、师资、管理、条件、社会服务五个一流,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9.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考察体检时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所学专业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关系参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

(三)其他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6日16:00

(3)初审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121.250.80.14:8078,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并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学校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关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由所在支部或基层党委提供证明,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3)关于专业和专业方向:专业认定依据毕业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或学校研究生院开具,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单位缴纳保险的时间为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25日;

(5)辅导员岗位要求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高校学生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职务。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格式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6)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考察体检开始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7)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在报名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8)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9)学校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认真查看原因;提交材料不全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系统提示要求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招聘系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本次招聘通知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3.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招聘系统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聘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成功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系统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招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聘系统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岗位相关知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分为两类,各类均考一科。第一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教师4-教师30岗位。第二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辅导员1-辅导员3、科员1-科员3、教辅1。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招聘系统发布。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经复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招聘系统向社会公布。资格复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并通过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视为放弃。符合条件并且缴费成功的通过招聘系统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学校招聘系统)。

(2)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招聘系统发布,同时发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情况。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征求原单位纪检机构意见、查询个人信用、核对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监督电话:0533-8407289

邮编:25641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相关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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