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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聘体检标准说明

2026-09-09

江苏高校行政管理岗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这次招聘3人,涉及多个二级学院和行政部门。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招聘的四大步骤,从报名资格审查到最终录用,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要求都说清楚了。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聘体检标准说明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前身为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2012年6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迁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是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江苏科技大学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依托江苏科技大学扎实的办学力量,学校采取新机制新模式办学,与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张家港江苏科技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调发展,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学院坐落在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城北科教新城沙洲湖畔,占地约856亩,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设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冶金工程、财务管理等25个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生6000余人。学院坚持人才强校”的战略,拥有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院秉持根植张家港、面向全江苏、服务长三角”的办学理念,充分依托江苏科技大学的整体办学优势以及张家港的城市品牌效应,坚持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服务行业企业需求,办学十余年来快速发展,综合办学实力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校地合作发展高等教育的成功典范。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履行本岗位的技能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dzb_rs@163.com。邮件名称和简历文档名称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申报岗位。若未接到电话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

采用业务能力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根据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E_mail:dzb_rs@163.com 网 址://szlg.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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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聘岗位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党群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

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聘条件说明

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聘条件说明

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简称智慧公司")由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参股成立,是一家主营云、物联网、大数据、信创、节能减碳等业务的国有信息化平台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

现公司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素质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备较强的客户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人才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城投集团网站:https://www.tzctg.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3日17:00止(电话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公司邮箱:zjzhxxcy@163.com,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报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4)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版(见附件3)。按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可以体现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

(5)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的身份证为准。专业以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从业资格、其他有关证书以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公司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本次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作设置,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的岗位,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按具体人数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5.所有岗位面试合格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75分,没有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均不合格,相应岗位可作空缺。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聘用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二)有关招聘结果的通知,将在台州市城投集团网站(http://www.tzctg.com/)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智慧公司联系人:徐女士、林女士

咨询电话:0576-81878013、81878052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576-88551226

1.招聘岗位表

2.公开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招聘3名紧缺型人才

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招聘3名紧缺型人才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21年,是学校全力建设的第一个重点二级学院。为了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实力,加强专职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亟需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szcu.edu.cn)发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提供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等待遇,参见《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附件2)。特殊人才特殊待遇,具体面议。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本科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超过55周岁。年龄要求时间为本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参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附件4)。

5.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2024年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日期截止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3、报名提交材料:

①《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附件3填报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考核前组织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学校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考核费。

(三)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亦按照上述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苏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17351;举报邮箱:szcyjw@163.com。

六、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可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8359067(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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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

附件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苏州城市学院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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