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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体检考察安排

2026-09-08

苏州高新区2023年的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医务人员招聘体检和考察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今天小编说的是体检和考察的具体安排,体检费用需要自理,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话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这些细节需要注意一下。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体检考察安排

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wzp.sndhr.com/index.html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3年10月11日9:00–10月17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9日10:00起从网上报名系统(//hwzp.sndhr.com/index.html)中自行打印。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及从业稳定性等方面。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9584728;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0512-687514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 :00-11:30、13:00-17 :00。

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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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0月10日

嘉兴审判保障中心2023年选聘公告

嘉兴审判保障中心2023年选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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