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动态显示,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13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日。小编提醒各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为优化我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规定,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将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人才1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紧缺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硕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上述引进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之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⑶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在研课题证明、学科带头人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⑷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证明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⑸《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稿1份,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20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phyyzp@126.com,联系电话:0573-85030210;
平湖市中医院: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571070;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报名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审核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属于在平湖市首次就业且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平湖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
监督电话:0573–89170869,85061235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计划表
2.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
兴文县2023年应急管理局招聘乡镇救援队编外13人公告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救援队员战斗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考试包括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项目包括:俯卧撑、引体向上、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
1.俯卧撑、引体向上以完成个数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个数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2.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以完成时间最少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以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数,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二)驾驶技术测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1.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实验登车、起步、S路行驶、坡道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
2.由2名考官负责计时,考官举旗示意,计时止表。
以完成时间最少、得分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page]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驾驶技术总成绩=驾驶技术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应急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应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应急局组织。
(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察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应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局公告栏上公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宜宾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二)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每年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8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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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年苏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社保辅助经办人员岗1个,共1人,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学。
6. 其他: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69820462。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用于证明2年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597119131@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本人手机号"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830587。
本简章由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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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9日
2023湖南益阳市赫山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3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