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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双牌县事业单位选调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2026-09-08

永州2023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双牌县委巡察办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今天小编来说说这次选调的体检和考察安排,考察组会到原单位了解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双牌县事业单位选调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双人社联〔2016〕2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和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调优秀人才。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选调工作面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单位为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需要由双牌县委巡察办分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共1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双牌县委巡察办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46-7721710)。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双牌县委巡察办报名。

4.报名材料:

(1)《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等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集中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县委巡察办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选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情况,按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县编办、县财政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及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

(七)研究决定

县委巡察办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试用与调入。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网公示考察合格拟调入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合格者,经县委巡察办研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则不予选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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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巡察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中共双牌县委巡察办

2023年10月10日

嘉兴审判保障中心2023年选聘公告

嘉兴审判保障中心2023年选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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