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正在报名。计划招聘48名教师,报名时间8月3日至12日,笔试面试相结合。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安排,岗位表、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要求全都有,备考的可以看看。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为满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2023年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随州高新区内在编教师不能报考。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在编教师需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或高于)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有效期内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本人在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情况记录但暂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视同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条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支教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48名。具体岗位、数量见公告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随州高新区云龙小学内)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毎人毎科按50元收取,合计5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高新区中心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随州高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档和登记照电子档,登记照电子档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字)。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PDF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进行审查。对于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随州高新区云龙学校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答题,笔试命题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专家命制一套试卷,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政知识,教师法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1.具体要求及内容占比如下:
时政知识(10%):2023年以来时事政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的认识和运用;
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10%);
教育学(20%)、心理学(20%):重在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综合应用能力(40%):运用正确教育观念指导学生发展、设计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和评价教育教学的能力(20%)。沟通合作和教师自主发展等能力(20%)。
2.试题题型结构:客观题占比40%,主观题占比60%;
3.笔试满分:100分,难度中等;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时长:150分钟。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高新区中心学校(电话:0722-4546737)。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中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弃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的须提供书面放弃申明。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每人40分钟,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四)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通过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再次随机抽题试讲,得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同学段、学科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并列人员先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选岗结束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州市教育局0722–3590902,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0722–4546737。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722–3590640。
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小学校2023年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三台县2023年公开考调48名工作人员公告原文

经县委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县内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本次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县内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共48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县内乡镇符合条件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身份人员不纳入此次公开考调)。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最低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3.符合本公告和《三台县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县内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岗位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档案身份为工勤的。
5.有考调后构成回避情形的、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查阅公告及其附件等,了解相关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三台县2023年县内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3)资格审查。报考者在2023年10月13日上午12:00前向报考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①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三台县2023年县内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
⑤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⑥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备案。报考者在2023年10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三台县2023年县内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备案。逾期未备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岗位调整和准考证领取
开考要求为每个岗位考调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形成差额,未形成差额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被取消计划的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若报考者不同意调整岗位或无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则视为报考者放弃考调。准考证领取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不另行公布。
五、考试
本次考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和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在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三台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举报。
九、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岗位和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原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行政岗位、参公岗位。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
(二)参加考调人员在备考、考察期间须在本职工作岗位尽心履职。若造成工作脱节、工作失误的,不予调动。
(三)本次考调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816-5333476;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16-5336372。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0816-5331280;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6-5332323。
点击查看
1.三台县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县内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三台县2023年县内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招聘49人公告发布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是武陵山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防保、康复、培训为一体的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管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网上报名邮箱:mdyyrs@126.com。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3.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718-830102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清单
(1)民大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
(5)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原件扫描件等;
(6)其他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2.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电子版报名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以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所收材料一律不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填报和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23第二批专项+报考岗位+姓名",否则可能会导致材料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周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或其它事宜。
(四)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2.关于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已就业则应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具体工作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组织。
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
(2)考试地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综合楼11楼学术报告厅。
2.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4.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试工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核由医院统一组织,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若招聘岗位考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经医院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二)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民大医院负责,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公告、面试、总成绩、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301022(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8-8301017(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点击查看
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