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23年教师招聘是近期备受关注的考试资讯。此次计划招聘教师67名,采用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今天小编整理了这次招聘的详细信息,包括各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材料要求、考试内容、面试形式等,准备报考的可以详细看看。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详见《2023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2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7 月12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教师。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茶陵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国考”合格成绩通知单、教师资格证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6)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户口在要求的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8)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2023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中时事政治、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占10%,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90%。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笔试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1、岗位2、岗位3(高中教师岗位)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未设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时,不进行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3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等面试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按顺序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除因考察不合格原因外不得放弃,否则纳入诚信记录,并记入本人档案。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茶陵县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县;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5225310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文山学院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