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神木市2023年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说明

2026-09-06

2023年神木市幼儿园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辅导员招聘公告明确了户籍要求,必须是神木户籍且落户时间在2023年5月19日前。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户籍条件的具体规定,落户时间怎么算,集体户口算不算,文章里都有对应说明。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神木市2023年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说明

为了有效解决我市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全市现有幼儿教师配备情况,市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为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部分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辅导员300名,其中总成绩前180名安排在城区(含衡阳新区)幼儿园工作,其余人员安排在乡镇幼儿园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专业知识。

2.神木户籍(落户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或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xsm.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4日至5月26日8: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神木市青少年宫。

3.报名需提交材料:《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http://www.chsi.com.cn),考生现场照相,费用自理。

4.报名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务相关信息将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xsm.gov.cn)公布。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数。

2.内容及分值。幼儿园辅导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分值1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所需提供的资料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 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 3比例,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设置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活动组织两项内容,分值各为60分、40分。教材统一使用各幼儿园对应科目现行教科书。

(六)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由市教体局会同公安局、法院等部门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的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付。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当神木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时,人力资源公司可单方面逐步或全体解聘。

四、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幼儿园辅导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入,一年一聘,在聘期内经学校考核良好,家长、社会评价满意,进入下一年度聘用。

(二)招聘的幼儿园辅导员工资每月3500元,其中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参照公益性岗位享受所在学校市级奖金福利等待遇。

(三)受聘人员聘用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学期考评、学年考核,凡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教体局。

咨询电话:0912–8332284

附件: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0日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2023年招聘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2023年招聘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培训教学辅助经办人员2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其他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0512-67868007。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并上传: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对应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需上传用于证明2年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pxzdzx258@sina.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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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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