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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公告

2026-09-08

2023年青海海北考试动态持续更新中。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计划招录3名男性辅警。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公示与聘用环节,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3年青海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

(二)性质:聘用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海北州户籍、海晏县常住人口;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学专业、警校毕业生及有从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公开报名: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下载附件《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后发到指定邮箱。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专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人员务必留存本人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2日。

(二)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10月16日-17日到政治部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测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10050%)的方式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须进行政治考察,需填写《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察表》考察情况作为是否拟予聘用的重要条件,考察环节剔除人员,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2.聘用:本院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新招辅警工资比照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

六、其他

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海晏县西海镇海晏路1号

邮 箱: 443246788@qq.com

咨询电话:见原文

联系 : 见原文

附件:《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7日

南通崇川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详情

南通崇川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54325300@qq.com。

1、《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报名时间截止到满足开考条件为止。

(二)资格审核:

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

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人格特征和心理健康状态。

4、面试:

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入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招录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录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党廉科86029602。

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029626,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3年10月9日

云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公告

云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身份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部门书记员3名。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8名。

3.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

1.院级保障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2.警务辅助人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安全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机关安全保卫、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综合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相关专业。

3.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检标准要求。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在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西区四楼6432会议室对面三角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原文。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报告;

(5)如实填写《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

书记员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完成后,根据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完成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完成后,达标者进入笔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最终成绩。

1.技能测试(书记员)

技能测试主要是测试打字速度,测试时间为2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试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为:

男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11341000米跑425435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1144800米跑420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政策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书记员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照笔试1:2的比例进入面试;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书记员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警务辅助人员以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用时短的进入。因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根据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政审合格人员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月薪酬不低于3800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费提供岗前和在岗培训,配发工作所需的制式服装。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和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凡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书记员)、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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