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遴选公务员的笔试面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关心的内容。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9点至12点,考点统一设在宜春;面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由遴选单位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两个环节的关键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据此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page]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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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7日
溆浦县2023年教师选调考试内容安排

为切实做好城乡学校教师调配交流工作,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制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幼儿园)工作,为搞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100个岗位,具体见附件1-2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选调对象为2023年我县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现实表现: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2.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所报学段层次相同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4.身体:身体健康,能充分胜任申报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专项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县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都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我县自主招聘、省特岗计划招聘及公费师范毕业生等现所在岗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为6年)、县外调入不满3年人员、卢峰镇辖区及城区县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1.发布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时间:
2023年8月3日- 8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②地点及方式:
溆浦县教育局办公楼四楼。现场报名。
③材料清单:
经所在学校初审后签字盖章的《溆浦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同底近期一寸彩照3张。
④要求:
第一、报考人员只对学段学科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综合成绩高低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定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调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教师进城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第三、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选调计划。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报名人员于8月8日下午15:00----17:30来教育局档案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5.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8月9日(星期三),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县城学校,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及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合卷,100分制。
参考凭证: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大门后,手机关机交由考点统一保管。
6.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7.选岗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依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岗。当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择岗顺序。
时间:8月16日上午10:00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9、办理调动手续
经领导小组审查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称职者退回原单位。
拟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岗位安排,选调岗位如没有拟选调对象相匹配的聘用岗位,将降级(降职)聘用,不愿意降级(降职)聘用的,视为放弃,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替补。
四、其他
此方案解释权归溆浦县教育局。
附:城区教师选调附件1-4.xls
溆浦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2日
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222人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委托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非在编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共222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
index.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
站为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5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5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8月6日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6日9:00-11: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
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8:00-8月12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50%、《教育综合知识》占5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加分事宜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聘用人员须提
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
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到亳州高新区所属学校及市直学校任教。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
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
1.此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每名非在编教师每年财政保障人员经费8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激励性工资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月增资50元/人。具体收入合同另行约定。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
.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
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999091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0558--5887266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0558--5678897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监督电话:0558--5125550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附件: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13.46 KB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辽宁大学2023新闻学中外合作办学各省录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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