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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松山区2023年教师选调加分政策

2026-09-07

关于赤峰松山区2023年教师选调是很多教师关心的事。选调考核包括奖励加分和工作年限加分两项内容。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具体的加分标准,行政奖励和业务奖励各有不同的分值,工作年限每年加0.3分。了解这些可以在选调中获得额外加分。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赤峰松山区2023年教师选调加分政策

区直各有关委办局,驻区有关条管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山区2023年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为促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求状况,经区委2023年第一次编委会研究批准,2023年暑期从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择优选调120人,补充到城区中小学。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松山区2023年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教学业绩、听评课、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考录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及业务素质。

二、选调对象

满五年服务期的松山区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初中

1.农村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3.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任教学科必须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

(二)小学

1.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3.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任教学科必须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

(三)九年一贯制学校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一致的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校校长需认真审核,同时出具有校长签字的证明。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学科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未到五年服务期的人员(2018年9月10日及以后考录上岗的人员);

2.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及受过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3.其它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120人。

初中36人。其中语文8人、数学4人、英语5人、物理2人、生物4人、历史2人、地理2人、音乐2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2人、道法2人。

小学84人。其中:语文33人、数学22人、英语7人、音乐5人、体育9人、美术5人、信息技术3人。

五、选调程序

(一)公布选调方案

2023年松山区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以区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并在区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办理报名手续。

2.下载并填写《2023年松山区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组成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实名加入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

3.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区教育局西侧三楼。

(三)笔试(试卷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报名人员按所报学科参加相应学科笔试。

笔试内容:

物理、生物、历史、地理学科:本学科高中知识占40%、初中占60%;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本学科初中知识占50%、小学知识占50%;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道法学科:本学科高中知识占30%、初中知识占40%、小学知识占30%。

笔试时间:2小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松山二中(考场、考号在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学业质量监测(50分)

学业质量监测由区教研中心根据2021年--2023年全区质量监测成绩进行积分。参加选调教师任教学科3年所带班级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积分50分,排名最后一名积25分,排名中间人员成绩等差数列递减。三年任教年级是监测年级但所报学科没有质量监测成绩的教师,此项成绩按25分记入。

(五)课堂评价(10分)

课堂评价成绩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根据2023年2月–6月教研员入校督导听课的课堂评价成绩进行加权赋分,课堂评价成绩(满分80分)*0.125为此项最终得分。

(六)考核

1.奖励加分(有多项奖励只取最高一项奖励加分)

(1)行政奖励:国家级4分、自治区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局级0.5分。上级政府部门等同于下一级政府奖励。

(2)业务奖励: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参加评选的有效)、省级5分、市级3分、松山区级1分。

2.工作年限加分

工作年限每年加0.3分(工作年限=2023-参加工作年度)。

(七)总成绩

1.学业质量监测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学业质量监测成绩50分(占总成绩的50%)+课堂教学评价成绩10分(占总成绩的10%)+考核成绩(奖励加分+工作年限加分)

2.非学业质量监测学科及非质量监测年级没有质量监测成绩的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的90%+课堂教学评价成绩10分(占总成绩的10%)+考核成绩(奖励加分+工作年限加分)。

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及区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

(八)录用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考录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2023年选调教师微信群”及区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业质量监测成绩、课堂教学评价成绩、奖励加分、工作年限加分排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凡选调到城区自行放弃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调离原单位,安置在农村指定学校。因取消录用资格及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顺延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0476-5867707,0476–586711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松山区择优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解读://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jd/202308/t20230804_2095715.html

2023年武汉江岸区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

2023年武汉江岸区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249人,另需替换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由于学校生源数后期有微调可能,故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将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江岸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9:00至2023年8月11日(周五)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备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江岸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357989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日照航海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招聘162名教职工

日照航海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招聘162名教职工

一、单位简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有2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魅力海滨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日照,是山东省首批高职教育综合评价、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日照市中华职教社社务主任单位、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考试定点单位,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佳船员学校"航运在线品牌院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

二、招聘人数

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6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7日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28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人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投递简历,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再行更改。7月29日00: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初审未予通过者,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不可修改和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及其他个人信息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及面试确认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面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通知发布渠道: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rzmevc.com/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全部资格。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通过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教师岗位,第二类为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管理岗位独立面试。

教案等面试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本校教师姓名和所在院系名称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1.教师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4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1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30%。

(3)教学资料:面试人员现场提供2学时的纸质教案,一式三份,占面试总成绩的10%。

2.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4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2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以上所有岗位的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个人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8672016(人事处)

监督电话:0633-8672001(纪 委)

附件《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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