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社会在职人员报考需要满足职称和获奖条件,二级教师、一级教师对应的年龄和竞赛要求各不相同。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在职人员报考的具体条件,包括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区别,县级竞赛奖项和市级竞赛奖项的加分情况,报名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符合哪一条。感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招聘编制内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406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连云港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2152。
(三)报名材料
1.《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7.反映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的相关材料(限报5项)。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其中第3-7项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4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在《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组织实施,考察总分100分,考察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察成绩及排名,考察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察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岗位表
2.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报名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江苏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体检考察安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通过邮件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所报岗位+姓名+人事代理"命名)形式投送到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报学院+姓名+人事代理"。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及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五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 系 人:杨老师、闻老师、蔡老师
邮 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 系 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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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岗位表.xlsx
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222人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委托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非在编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共222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
index.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
站为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5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5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8月6日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6日9:00-11: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
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8:00-8月12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50%、《教育综合知识》占5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加分事宜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聘用人员须提
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
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到亳州高新区所属学校及市直学校任教。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
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
1.此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每名非在编教师每年财政保障人员经费8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激励性工资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月增资50元/人。具体收入合同另行约定。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
.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
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999091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0558--5887266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0558--5678897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监督电话:0558--5125550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附件: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13.46 KB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