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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学院2023年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6-09-07

山西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岗位类型全部为专业技术类。小编注意到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21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地点在朔州市,想报名的朋友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山西工学院2023年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21年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理工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有着能源绿都、塞上明珠”美誉的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朔州市。

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政部,41个本科专业,构建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学校恪守笃行求真 日新致远”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厚基础、强实践、敢创新”具有较强学习力、思辨力和行动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旨在建成工程特色鲜明、具有区域社会影响力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工作人员,热诚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携手共创山西工学院美好明天!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山西工学院治学楼三层第一会议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等。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供近6个月内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并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工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工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工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49-5686118

监督(举报)电话:0349-568615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山西工学院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

2023年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

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起始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升格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目前开设招生专业44个,构建了信息技术、现代管理两大基础支撑专业群,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四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专业群,智慧港口和机场运维两大面向未来的高成长性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拥有实验实训室16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4亿元。

建校70余年来,学校秉持为国家潜心培育合格人才,为企业量身打造现代工匠"的办学宗旨,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2021-2023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辅导员1-3岗位除外)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辅导员1-3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9:00-7月12日16:00

(2)初审时间:2023年7月4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p.edu.cn/),进入人才招聘"模块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7月12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彩色扫描件):

①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④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⑤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岗位必须的中共党员"、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

⑦招聘岗位有学生干部"要求的,请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系)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该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公章,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4日。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报名网站或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初级和中级(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知识等。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教师岗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非教师岗面试为答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2.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面试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单位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山东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1-51793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邮编:250104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山东职业学院

2023年7月4日

2023广东韶关技术人才专场招聘270人赴外安排

2023广东韶关技术人才专场招聘270人赴外安排

为着力推动人才入县下乡支撑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产业类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赴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南昌、赣州、广州等地高校组织开展2023年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详见《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企业急需紧缺的核心研发人才、技能人才。

以上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薪酬待遇

1.企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在本次招聘活动中招录的特别优秀的,且符合产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青年人才。

五、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校园招聘点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需提前备好纸质版):

1.本人简历(须有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

(二)现场面试

招聘现场由企业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用上岗

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各招聘单位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及相关服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调整有关工作安排,会一并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g.gov.cn/)发布相关信息。

3.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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