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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中原区在职教师招聘条件说明

2026-09-07

2023年河南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郑州市中原区招教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组成。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成绩计算方式,体检名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了解清楚成绩权重才能合理分配备考精力,在笔试和面试上找到平衡点。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年郑州中原区在职教师招聘条件说明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快中原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00名,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校毕业生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后出生),本科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后出生),大专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6月1日后出生)。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2.在职教师

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连续从事报考岗位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且目前仍从事该岗位教学工作)。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加分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23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郑州市中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76号)提交《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年度考核表(两年)、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及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619-6159。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7:00。考生点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82.156.31.140:8079)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2023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支付宝或微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在缴费截止期限内自行打印《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另行通知,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教材教法、学生及班级管理等。

3.笔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公布。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公布。

1.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面试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教师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有报考人员须出具《在职教师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提供近3年缴纳社保相关凭证(养老保险)或近3年单位发放工资流水单(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参加递补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公布。

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公布,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范围和内容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分值占面试成绩总分60%。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分值占面试成绩总分40%。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和幼儿教师的考生,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所报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其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试讲范围

高中: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初中:现行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幼儿园: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3)答辩问题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有关问题。

(4)试讲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进行等额考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www.zhong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上报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2:00)。确定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电话:0371-61912337、0371-67692534

监督电话:0371-6769299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_1: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附件_2:2023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附件_3:在职教师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3年6月11日

商洛市2023年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说明

商洛市2023年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商洛市检察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3日至2003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3.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具备速记、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在处理期间的;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6.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7. 现为陕西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已确定职务等级(档次)的在岗聘用制书记员;

8.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关于任职回避情形的;

9. 具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智远人力网"网址:http://www.sxzyhr.com/。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考生须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程序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

1. 考生应在2023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7日18:00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要求:像素不低于220300,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内,红底、蓝底或白底,照片须清晰,禁止使用有景物背景或缩放的照片以及P图、抠图、涂画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均不予受理)。另需在附件处上传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须同时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要求中所涉及资料。

2.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3. 考生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

(二)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1.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8:00。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 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考生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8:00进行网上缴费。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科目共缴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陕西智远人力网"公布。报考职位被核销的考生报名费予以退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经报名完成的考生可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3日18:00通过陕西智远人力网"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文化知识、基础写作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商洛市,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考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计算机中文文字输入技能的熟练程度,即速度及准确率。岗位技能测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耳机,预装有极点五笔、万能五笔、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或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陕西智远人力网"查询。

(四)面试

1.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职位的,以两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两科总分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对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职位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打印);

②《准考证》(两科目);

③本人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相应的学历验证报告材料(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⑦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审核原件,经审查合格后提交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合格、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缺额的,按两科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递补,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后,通过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75分)标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各项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仍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笔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按照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考生成绩不低于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1. 考生体检工作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暂缓体检不能超过六个月。

2. 体检结束后,用人检察院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3. 因考生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人员缺额递补

参加面试且分数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录用人员为递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出现空额时由用人检察院决定,在下一次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前,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可补充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与递补人员均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2. 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向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 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八、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及薪酬按照《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1. 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陕西智远人力网"公告栏中公布。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导致的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2. 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 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试用期等环节,考生在上述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5.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6. 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29-85221858 0914-2315009进行政策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9日

广州市2023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说明

广州市2023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点击查看

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2023年广东中山民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广东中山民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中山市大信学校坐落于中山市主城区石岐街道岐江河畔,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建现代化学校"的办学宗旨,以打造适合学生的教育,成就孩子的幸福人生"为办学目标,经过十六年磨砺,现已成为学生向往、家长信赖、社会赞誉,具有卓越教育品格、科学品质、文化品位的现代化名校。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办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优秀少先队先进集体、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民办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陶艺特色学校、省级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学校、广东省少年儿童科学教育体验活动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 、中山市德育示范学校、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中山市健康促进学校金奖、中山市民办规范达标与品牌提升五星级学校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诚聘2023学年初中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初中生物教师1名,待遇面议。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专业基础扎实,能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兴趣爱好广泛,身心健康。

2.专业对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或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和优秀在职教师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联系电话、有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或图片,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发至学校邮箱。符合条件者,学校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到校面试。符合要求者签订合同,聘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底。

四、招聘时间

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 招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0760-88792326 88792333

学校邮箱:zszxdx@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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