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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武陵区2023年教师招聘36名

2026-09-07

常德武陵区的考试动态近期迎来了重要更新。2023年武陵区公开招聘教师36名,包括小学教师30名和幼儿园教师6名。今天小编把这份招聘公告的核心信息都整理出来了,招聘原则、条件要求、程序安排全都有,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可以关注一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湖南武陵区2023年教师招聘3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区部分小学和幼儿园(均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非2023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36名,其中小学教师30名、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6月27日9:00-6月29日17:30

资格初审:2023年6月27日9:00-6月29日18:30

网上缴费:2023年6月27日9:00-6月29日24:00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7:30。

2.报名网址

武陵区政府网站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招聘专栏,网址:

//www.wul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29?type=4catId=1168478101action=listnav=3

3.报名流程

进入武陵区政府网站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招聘专栏-点击武陵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标准证件照)-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费(每人50元)-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请在电脑上进行网上报名,手机操作可能会造成系统报错)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底色不限),宽高比例1:1.2 – 1.4,大小为4 – 20K;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结束。

2023年6月30日9:30前公布报名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2023年6月30日11:00前与武陵区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电话:0736-7190047)。

2023年6月30日12: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4.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7日9:00 – 2023年6月29日18:3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2023年6月27日9:00 – 2023年6月29日17:3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3)2023年6月29日17:3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及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二)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1.笔试开考比例

按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 – 7月8日9:00登陆报名网页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8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范围

(1)小学教师岗位

笔试范围为小学教育综合知识(30%)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70%)。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范围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2)幼儿园教师岗位

笔试范围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30%)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7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相关规程条例、政策等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范围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发布

2023年7月10日12:00前在武陵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发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2023年7月10日15:00前申请查分(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2023年7月10日17:00前公布查分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武陵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于2023年7月10日与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在武陵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公布。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无学位要求的岗位除外);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受理凭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学分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均需提供原件,其中(2)、(3)、(4)、(5)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招聘计划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即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7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公示。

(四)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武陵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

1.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教,其中音乐舞蹈、体育(幼儿园体能)、美术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相应专业技能展示。

试教时限10分钟,备课时限40分钟,专业技能展示时限10分钟。

试教教材为武陵区现行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音乐舞蹈、体育(幼儿园体能)、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专业技能展示可自带必要乐器、器材。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音乐舞蹈、体育(幼儿园体能)、美术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教70%+相应专业技能展示3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进行毛发检测。

(七)考察

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至30日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件(申请2023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教育局研究,并报区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每个招聘计划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陵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按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拟聘人员不选择或不到所选择的学校、学科岗位工作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武陵区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的考试相关信息,相关事项均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有关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在整个招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证件伪造、请人代考或考场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今后禁止参加武陵区教师招聘。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资格不符者,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不服从安排及违反服务期承诺的,作违约处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36-7229157(区教育局)

0736-7190047(区人社局、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电话:0736-7239003(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6-7210659(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办公室)

附件:

1.武陵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2.武陵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学分证明(模板)

5.学分要求相关说明

6.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说明

附件1-6.doc

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陵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广州市2023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说明

广州市2023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28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2.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3年10月13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3年10月27日9:00-17: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2)清华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4:0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3)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2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4)北京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13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武汉考点

(1)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5日19:00-21:0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2)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4:00-16: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3年10月26日18:30-21: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3年10月14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武汉考点:预计2023年10月28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日下午。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4-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28-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3年10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0-22083791,监督电话020-22083779,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点击查看

1.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xls

3.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2023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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