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5名工作人员信息

2026-09-07

济宁地区的朋友们注意了,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已经发布,105个岗位等你来挑战。小编从公告里了解到,这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已经公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朋友抓紧时间看看报名须知和具体流程吧。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5名工作人员信息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市属高校统一招聘工作安排,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体检之前出具并提供。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体检之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市属高校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 //47.94.81.157:66)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37729、0537-2221700。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查询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及时下载《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和《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附件3、附件4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现场进行。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1:30

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五、其他

此次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必要时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济宁公开招聘艺术类专职辅导员指南

济宁公开招聘艺术类专职辅导员指南

为切实加强华强艺校素质教育、个性化教育事业发展,助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方便群众、服务民生,经研究决定,现就艺术类专职辅导员招聘录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岗位职责及用工性质

专职辅导员为我公司〖华强艺术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专职师资力量,主要负责线上、线下艺术类培训辅导工作,具体负责线上、线下教学及课题研究、信息采报、业务引导、业务宣传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数量与条件

(1)专职辅导员,共计招聘50人。其中书法辅导员10名、音乐辅导员10名、口才辅导员10名、舞蹈辅导员10名、美术辅导员10名。

(2)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工作,作风正派,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色盲,无传染病,具备适应培训工作岗位要求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获得省级以上艺术类参赛奖励、获得教师资格证、有艺术培训工作经验者的考生优先录用。

7、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2年、辞职未满1年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7日--31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方式:本地考生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鱼台湖凌二路南段商业街一号商务楼16号(鱼台县实验中学东门对过)。外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身份证、学历证明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yt_zhai@163.com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工作简历、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台帐(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等体现工作经历的材料;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

(4)、下载填写完备后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初审合格的,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计算机基础知识、职业素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人数如超过计划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数的2倍,所有人员均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仪表气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会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宁华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济宁市在职小学人民教师薪酬及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保底工资2000元+600元生活费/人/月,试用期结束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福利

薪酬组成部分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车补、餐补、业务提成等组成。每月工资标准4500-5000元(含车补800元/人/月及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绩效工资以公司考核结果实际计发,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金贴和大病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执行4378元/人/月)。

联系人:翟主任

咨询电话:0537-6218555

附件1.艺术类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济宁市华强人力资源服务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绥滨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招聘公告

绥滨县公安局2023年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https://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防城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

2023年防城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身体健康、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二)岗位专业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会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财会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防城港市总工会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防城港市总工会邮箱:fcg2825013@163.com。

(二)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总工会劳务派遣人员,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可以续聘。工资待遇按《防城港市总工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年底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应发岗位工资总额的80%计发。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总工会:0770-282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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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总工会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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