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关注的焦点。兴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在山西师范大学和山西大学分别设置招聘主会场,报名时间安排各有不同。今天小编整理的是两个会场的具体时间安排,报名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场次。感到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兴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发〔2023〕17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5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分别设置招聘主会场,具体招聘会时间安排如下:
5月22日-5月2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南区五号楼教学楼5410教室。
5月25日-5月27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太原市学府街山西大学北门内50 米)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面试工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体检工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竞争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
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同一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一次。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358-6450195
监督电话:0358-645010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新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个人不得以辞职、离职等任何形式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聘用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
2.《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
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广东中山民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中山市大信学校坐落于中山市主城区石岐街道岐江河畔,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建现代化学校"的办学宗旨,以打造适合学生的教育,成就孩子的幸福人生"为办学目标,经过十六年磨砺,现已成为学生向往、家长信赖、社会赞誉,具有卓越教育品格、科学品质、文化品位的现代化名校。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办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优秀少先队先进集体、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民办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陶艺特色学校、省级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学校、广东省少年儿童科学教育体验活动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 、中山市德育示范学校、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中山市健康促进学校金奖、中山市民办规范达标与品牌提升五星级学校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诚聘2023学年初中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初中生物教师1名,待遇面议。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专业基础扎实,能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兴趣爱好广泛,身心健康。
2.专业对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或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和优秀在职教师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联系电话、有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或图片,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发至学校邮箱。符合条件者,学校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到校面试。符合要求者签订合同,聘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底。
四、招聘时间
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 招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0760-88792326 88792333
学校邮箱:zszxdx@vip.163.com
武汉青山区公益岗位招聘安保队员10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切实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青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安保队员岗位共计10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身体健康,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③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残疾人;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考务工作由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申请、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2023年10月9日,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报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青山区市政侧路29号)
2、面试。面试前,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定体检、考察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4、公示。经面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3年10月下旬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
6、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8865266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录10名书记员,派遣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招录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本次招录工作。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10名。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适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
6.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不限专业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其近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身上有纹身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
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08:30--10月15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51-6979666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①请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阅读招聘公告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按照相对应的项目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笔试前统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红杰人力人才官网官网首页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不得报考);
⑤学信网打印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照片;
⑦需要放宽专业的,须上传法律职业资格证。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笔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请自行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工作实务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听打测试,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准确率100分即为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请自行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方式:随机抽题、现场提问等、随机抽考场。
4.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两项得出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的入围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成绩60%)60%+面试成绩40%,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测试得出的考试成绩高者录取)。综合成绩请登录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查询。
(六)政审
拟录用人员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用工单位同类人员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