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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科技大学招聘专任教师120人

2026-09-06

武汉科技大学招聘动态是很多求职者关注的事。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20名,包含多个学科方向和教学科研岗位。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具体的招聘条件,包括年龄要求、学历要求和专业要求,需要的人可以直接对照查看。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3年武汉科技大学招聘专任教师120人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1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学校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引进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1.学术领军人才

在学术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学术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享有突出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国内视野和战略构想。年龄一般要求在55周岁及以下。

2.学术拔尖人才

在学术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一般应具有成为学术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3.学术带头人

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突出,在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在学术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学术同行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一般应具有成为学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4.学术骨干

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等项目中,获得重要发明专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学术研究领域从事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学术同行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一般应具有成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以上4类高层次人才经我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学科建设急需人才和社科类人才年龄可放宽5周岁。

5.青年百人

拥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科研经历,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经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其学术见解或者技术成果的独特性和原创性较高,对科学价值或经济社会的贡献较为突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一般应满足湖北省引才计划申报要求,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rczp.wus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周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武汉科技大学各用人部门组织开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结合应聘岗位采取试讲、专业知识和业绩考察、实际操作能力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部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www.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科技大学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专任教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rsc.wust.edu.cn/)和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rczp.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406(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97400(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武汉科技大学

2023年5月28日

武汉青山区公益岗位招聘安保队员10人

武汉青山区公益岗位招聘安保队员10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力拓岗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切实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青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安保队员岗位共计10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身体健康,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③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残疾人;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考务工作由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申请、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2023年10月9日,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报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青山区市政侧路29号)

2、面试。面试前,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定体检、考察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4、公示。经面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3年10月下旬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

6、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面试、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8865266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广东韶关技术人才专场招聘270人赴外安排

2023广东韶关技术人才专场招聘270人赴外安排

为着力推动人才入县下乡支撑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产业类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决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赴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南昌、赣州、广州等地高校组织开展2023年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详见《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企业急需紧缺的核心研发人才、技能人才。

以上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薪酬待遇

1.企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在本次招聘活动中招录的特别优秀的,且符合产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青年人才。

五、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校园招聘点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需提前备好纸质版):

1.本人简历(须有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

(二)现场面试

招聘现场由企业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用上岗

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各招聘单位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及相关服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调整有关工作安排,会一并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g.gov.cn/)发布相关信息。

3.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51-8627189

青年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51-853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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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院校安排情况表

2.2023年韶关市百个紧缺岗位集中招聘行动技术人才专场赴外招聘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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