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遴选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遴选公务员的考察阶段,加分项是如何规定的,这是准备遴选的朋友们需要提前弄清楚的问题。今天小编整理的这份资料包含了主要的加分情形,镇街干部工作经历、各级重点工作专班成员、年度考核优秀、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等,每项加分分值都标注明白了。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遴选公务员加分项得以公告为准,例如:
具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以在总分基础上进行加分:
1、镇(街)干部加3分;
2、区征地办、重点项目办、扶贫办、创文办等区级重点工作专班成员或驻村干部等优秀工作者(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加1分;
3、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加1分/次;
4、近三年获得区委区政府或市级部门奖励加2分/次;
5、近三年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奖励奖励加3分/次;
6、近三年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级奖励加5分/次。
遴选合格分数线相关说明

遴选的合格分数线是指:超出遴选合格分数线满足了进入面试的其中一个条件,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较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