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中,证书有效期限是大家关注的重点。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有效期直接影响评审申请。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合格证书的有效期问题,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别怎么执行,有效期多久,看完就清楚了。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高级审计师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统一合格标准由全国审计考办确定,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审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地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审计考办备案。
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对符合当地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本地区范围本年度的评聘工作中有效。
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凡要求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中级审计师报名条件工作年限说明

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需要工作年限,且必须是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工作年限。
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